教务部工作职责

主要职责:

一、拟定和落实教学工作计划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、指导各教研组的教学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校历。

二、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了解教学环节,掌握教学进度,考核、评价教学质量。

三、按照教学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书,平衡教学任务,编制课程表。

四、负责组织教务会议、全校性观摩教学和教学经验交流,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,总结教学经验。

五、负责建立、管理教师业务档案,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师业务进修和社会实践锻炼意见。

六、负责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及酬金发放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生成绩考核和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;及时提供学生的学习成绩,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
八、协助有关部室做好入学教育工作。

九、负责教师的工作量统计。

十、负责教材和教学资料的订购、管理和发放。

十一、负责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资料的审稿和印制。

十二、负责教学日常检查、评估,成立督导评估组,对各系(部)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督导评价。

十三、负责全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全校学术论文的登记、汇总及发表等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校内外学术交流工作,组织举办全校性学术活动,统一发布全校性学术活动的计划、消息、动态。

十六、负责图书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。审定图书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。

十七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